技术文章
Technical articles外观、结构及装配质量温度计的外观、结构及装配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:
a. V型船用温度计各零部件不得有锈蚀,保护层应牢固、均匀和光洁;
b. 温度计表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,不得有妨碍正确读数的缺陷;
c. 温度计的指针和标度盘应符合ZBY122和ZBY123的规定;指针指示部分与标度盘平面间的距离应不大于5mm;圆形标度为270°~ 300°的部分圆形;
d. 指针、标度盘及标度和标志应不变色和褪色。表四标度盘公称直径 指针长度 60 ≥23 100 ≥36 150 ≥57
e.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的值。重复性温度计的重复性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值的二分之一。
f. 热稳定性温度计的检测元件在测量上限保持表6规定的时间后,仍应符合5.3条的要求。 测量上限℃
耐振性温度计应能承受频率为25Hz,位移幅值为0.6mm,振动波形为正弦波,总计24h的耐振性试验。试验后,渴度计仍应符合5.3条的规定,且无机械损坏。